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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庆劳务资质挂靠:社保问题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7-30       点击:370

    重庆劳务资质挂靠:社保问题

    每个公司基本上都会有临时工、实习生以及试用期的员工、劳务派遣用工,企业需不需要为他们缴纳社保呢?很多人都存在误区!林峰脉俞建公司来一一解答。

     

    临时工(兼职)

    临时工需不需要缴纳社保应区分以下3种情况:

     

    情形1签订了劳动合同,定期支付劳动报酬。

     

    这种情况形成了雇佣关系,应该缴纳社保。

     

    情形2未签订劳动合同,但事实上构成了劳动关系。

     

    这种情况也形成了雇佣关系,应该缴纳社保。如何判断实质上构成了劳动关系,应参照劳社部发[2005]12号第一条、第二条规定确定。

     

    情形3签订劳务合同,属于服务关系。

     

    这种情况,不缴纳社保。

     

    实习生

    实习期:主要是指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,在单位实习,不视为就业,未建立劳动关系,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,所以,在校生实习不用为其缴纳社保。

     

    政策依据: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劳部发〔1995309)

     

    试用期

   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。

     

    所以,员工试用期也要交社保。

     

    另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内缴纳社保。

     

    劳动派遣

    通常劳务派遣工人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;

    异地派遣的在用工单位所在地,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社保;
    在用工单位有分支机构的,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,没有分支机构的,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。

    需要注意的是,用工单位应该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,这一点企业千万不要忽视!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派遣工一旦出现伤亡,用工单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!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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