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服务热线:159-2899-8823   028-84172140    028-85003738

    范经理 : 139-8001-5715  133-4884-2985  133-4882-7618

  • 新闻资讯  News

     您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政策法规

    梯井及轿厢的防火设计要求

    发布时间:2017-11-15       点击:1298

    梯井及轿厢的防火设计要求:

    (1)梯井应独立设置

    消防电梯的梯井应与其他竖向管井分开单独设置,不得将其他用途的电缆敷设在电梯井内,也不应在井壁开设孔洞。与相邻的电梯井、机房之间,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分隔;在隔墙上开门时,应设甲级防火门。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管道。

    (2)电梯井的耐火能力

    为了保证消防电梯在任何火灾情况下都能坚持工作,电梯井井壁必须有足够的耐火能力,其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2.5小时至3小时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一般都在3小时以上。

    (3)井道与容量

    消防电梯所处的井道内不应超过2台电梯,设计时,井道顶部要考虑排出烟热的措施。轿厢的载重应考虑8至10名消防队员的重量,最低不应小于800公斤,其净面积不应小于1.4平方米。

    (4)轿厢的装修

   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,内部的传呼按钮等也要有防火措施,确保不会因烟热影响而失去作用。

   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工程合作 案例展示 联系我们

    办公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金凤街129号3栋4单元1楼1号

    24小时在线:139-8001-5715 133-4884-2985 133-4882-7618

    公司电话:159-2899-8823 028-84172140 028-8500-3738

    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www.cqguangyi.com  2017版权所有 蜀ICP备17008118号-9